通知公告

科研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补报

发布时间:2002-07-09浏览次数:954


关于申报1998-2001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1998-2001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范围
1、1998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著作,公开报刊上发表的文章,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2、与省外人员合作的成果中,由我省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卷某册为我省作者撰写的亦可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作品不得参评。
3、参评作品类型: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调研报告等。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作品,著作应有中文翻译目录和较详细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文章应有中文翻译件。
4、已获往届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作品,其新版本不再参评。新闻、文艺作品不得参评。
5、所有参评作品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奖项设置和评奖标准
1、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荣誉奖。
2、一等奖,能开辟某一新学科或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在国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二等奖,对某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三等奖,在省内学术界有影响。
三、申报要求
1、获1998-2000年度省社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作品直接进入中评;已申报2001年度省社科联优秀成果奖的作品直接纳入本次评奖。
2、每人限申报1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并确定1人为申报者。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单位重复申报。
3、申报材料:《申报、评奖表》一式6份,著作类成果书五本,调研报告、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报刊发表的文章至少有1份原件),调研报告应有采用机关采用及采用后实际效果的证明材料。
4、凡申报作品无原件者,不予受理。
5、每项新参评作品收取评审费100元。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各申报者须在7月18日将报奖材料及评审费一并报科研处。过期不侯。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