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27浏览:297设置

全体研究生: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145号文件,及《2021-2022学年化学化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1试行)》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杜绝弄虚作假,保证按时完成。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1.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 名额分配: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9名(其中学硕名额为6名)。

2)博士研究生推荐候选人3名,由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投票差额评审。

三、时间安排

1.收集申报材料时间:92612:00之前;

2.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投票阶段:927日—930日之间;

五、需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本人填写《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2份,提交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各学院公示结束后,将获奖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报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包括:

1. 本人综合测评排名、成绩、;

2.《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3.《2021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附件4);

4.《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附件5);

5.《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评选材料汇总表》(附件6);

6.《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评选材料汇总表》(附件7);

(三)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1、双面打印(一式2份,打印成A4幅面)、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

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导师;

4、“评审情况”由高校下设基层单位(院、系、所)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5、“基层单位意见”须由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院、系、所公章;

6、“培养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以其他部门印章代替;

7、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

8、申请材料由河南省教育厅负责终审,若申请材料填报不规范的,教育厅将直接取消申请研究生的获奖资格,相应名额作废;

9、申请表报送一律使用原件,不要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10、材料报送至各年级长处,汇总后交至化北N202.

化学化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及相关申报材料.zip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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