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五届(2014年度)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1-13     浏览次数: 1045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加快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发展壮大我省决策咨询事业,提高决策咨询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省政府设立了“河南省发展研究奖”。根据《河南省发展研究奖评审办法》,现将第五届(2014年度)河南省发展研究奖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等级及数量

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为省级奖励项目,本届评审设立三个奖励等级:一等奖5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60项。

二、参评成果范围

1、凡在20121月至201312月之间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专题研究、调研报告、著作、论文等(含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经本人所在单位把关和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均可参评。

2、凡在申报前有争议而未解决的成果,或已被评为其它省、部级奖的成果,或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得参加本奖项的评审。

3、省级领导的研究成果原则上不参评。

4、为进一步增强河南省发展研究奖获奖者的代表性,适当扩大获奖者覆盖面,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河南发展问题的研究,在第三届(2010年度)、第四届(2012年度)评审中已经获得过一等奖或二等奖的研究成果主持人(第一作者),原则上不再以主持人身份参评。

5、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非主持人参与的研究成果申报不能超过2项,且最多只有1项成果获奖,不重复授奖。

三、参评成果条件

1、研究成果符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研究成果应针对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对省委、省政府和各级领导机关决策形成或解决重大问题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3、研究成果应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思想性、系统性和创新性。

4、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应用前景,可操作性强,在实践中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评委组成及回避制度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评委从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申报成果的人员不得从事评审工作。

五、奖励办法

1、获奖者由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并按照获奖等级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2、本奖其他待遇按照省政府奖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要求

1、每项研究成果参加人员限申报7人(包括项目主持人)。

2、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填写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一般不受理各级政府部门作为完成单位的成果。

3、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申报评审表》(附件1)。申报评审表中“主持人单位意见”应填写申报人所在学院、基地、研究中心意见,并加盖公章;“负责组织单位意见”不填。

4、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研究成果(著作和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现场审核后返回,著作需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前言及后记等的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所在页的复印件)和附件(包括进入决策情况、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出版和发表情况、有关专家鉴定意见等)一式4份(分别装入4个档案袋,并将申报评审表封面贴在档案袋上)。

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及申报材料的汇总工作,于2014112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文科楼312房间,并将申报评审表研究成果(word格式)及单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tianxy@h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田小勇,电话:3326108

 

附件:

    1.《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申报评审表》.doc

    2. 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申报材料单位汇总表.doc 

                                                                              社 科 处

                         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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