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红伟在《宋史研究论丛》发表论文

发布者:李广宇发布时间:2024-07-31浏览次数:10

北宋哲宗朝诉理所的设置与运行

祁红伟

威尼斯wns8885566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要:北宋哲宗朝,在变法派与反变法派交替执政的背景下,曾两度设立临时机构——诉理所。元祐初,反变法派创置诉理所,允许熙丰年间的被罪人诉理冤情,并以此为罢废新法、贬黜新党、制造舆论、收买人心的政治工具。元符初复置诉理所,不仅恢复了案件的原断,而且以审查“文字”入手,对士大夫进了严格的“士类”整顿与政治清洗。诉理所虽仅存于哲宗一朝,却折射出了北宋后期破立反复的政治生态,深刻影响了北宋后期官员的政治命运与士大夫群体的精神面貌。

关键词:北宋;哲宗;诉理所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李广宇)